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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接连被撞 成最弱势警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15:15:13 人浏览

导读:

交警逐渐变成最弱势的警种“接连不断的事件说明,交警逐渐变成了最弱势的一个警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快速路大队一位交警说,“刑警面对的是犯罪嫌疑人,别人看到他们怕;派出所面向社区普通老百姓,没人敢在警察面前捣蛋。只有交警,除了违章开罚单外

  交警逐渐变成最弱势的警种

  “接连不断的事件说明,交警逐渐变成了最弱势的一个警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快速路大队一位交警说,“刑警面对的是犯罪嫌疑人,别人看到他们怕;派出所面向社区普通老百姓,没人敢在警察面前捣蛋。只有交警,除了违章开罚单外,还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据介绍,乌市已发生5起交警被违法车辆拖拽致伤事件。4月21日,的哥阿某送客途中逆行左转弯时,被执勤的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交警阿克木看到,阿克木上前纠正时,阿某竟调转车头加油逃离,车辆轧过阿克木脚面,还将阿克木推出5米远。

  7月9日,套牌车司机李某在遭遇交警查车后逃跑,交警驾警用摩托车追赶,李某做出惊人举动,竟将交警及摩托车撞倒在地,幸好交警未受伤。

  8月25日,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交警艾尼瓦尔遇无证驾车司机三次拒检,被拖行十六七米远,并受伤。

  这些明知道自己存在违法行为的疯狂司机被拦下后,面对警方,回答竟惊人的一致,“怕被罚款。”究竟是罚款重要还是人的生命重要?

  交警执法人性化很可敬

  “交警很可敬,执法很人性化。”说这话的是在乌市华凌市场做生意的王女士。王女士告诉记者,9月2日,她开车前往仓房沟路的金源贸易城为客户提货发货,因为对路况不熟悉,等她发现金源贸易城,车已驶过了入口,附近又没有可调头的地方。眼看快到下班时间了,王女士非常着急,正巧路边有两名交警正在执勤,王女士说明情况后,两名交警指挥着让王女士调转了车头,使王女士在下班前顺利为客户发完了货物。

  说起乌市交警执法人性化,市民张先生更是深有感触:“去年11月的一天,我8岁的女儿突然患病,我急忙开车带女儿往医院赶,由于路上车辆很多,又刚下过一场小雪,车辆通行缓慢,在南湖北路一个红绿灯处,我看到有交警执勤,就上前求助,执勤交警二话没说,把我女儿抱到警车上,一路绕开车流,把我女儿送到了医院。”

  刑法中应考虑单独设立“袭警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新疆律师康明远说,为了体现对警察权益的特殊保护,很多国家刑法中都规定了一项单独的罪名“袭警罪”,以区别于普通的伤害罪,我国有关民警执法权益保护的规定则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刑法规定,对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妨害公务罪论处。警察法规定,以侮辱、设障等方法拒绝或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暴力、威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在立法理念上都是将警察视为普通国家公务人员,没有体现出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也不利于切实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说,立法部门应该在刑法修改中考虑单独设立“袭警罪”,用法律筑起一道保护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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