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动态 > 首起涉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破获

首起涉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破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9:17:34 人浏览

导读:

某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提供、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是该地公安机关首次破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网路犯罪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物业公司、售楼处等渠道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

  某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提供、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是该地公安机关首次破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网路犯罪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物业公司、售楼处等渠道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并且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

  近期,淄川分局网安大队会同般阳路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提供、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该案系淄博全市公安机关首次破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犯罪案件。

  2014年9月,网安大队民警在互联网上巡查时发现网名为“交房业主资料”“张店交房信息”“电话资料”的网民在淄博旮旯、淄博信息网、QQ群中频繁发帖,称可提供出售张店、淄川、桓台、临淄等区县居民生活小区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并留有同一联系电话和QQ号。对此,网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将情况汇报分局,并从网安大队、般阳路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会同分局法制室认真研究分析案情,规范证据规格,重点跟踪侦查,及时固定证据。基于本案犯罪行为地均在张店,网安大队报请淄博市局网安支队对本案进行指定管辖,同时,提前与区检察院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后期顺利移送起诉。

  经调查取证,专案组最终确定嫌疑人真实身份为郑某(男,43岁,张店区人),并于3月4日在张店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经审讯,郑某供述自2013年4月份以来,从他人手中以每个居民小区100-200元的价格或互换信息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淄博市居民个人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QQ群留言等方式,以每个小区200-300元的价格向从事装修装饰、商品销售等个人非法出售累计达4万余条(次)、获利1.6万余元。经对该郑某持有的电脑进行电子勘验,发现其储存公民个人信息达3万余条,涉及淄博张店、临淄、桓台、周村、淄川等5个区县40余个居民小区,信息内容包括居民姓名、电话、楼号、购房面积,部分甚至包括购房价格、贷款数额、购房关系等,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

  专案组经顺线追踪先后抓获4名涉嫌非法提供、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0岁,山东丰和装饰公司市场部经理)、房某(男,27岁,北京交换空间装饰公司市场部经理)、朱某(男,29岁,城市人家装饰公司市场部经理)、王某(男,41岁,住张店区房镇镇,个体做纱窗)。经审讯,该四人供述自2013年以来,以各大装饰公司为依托,通过物业公司、售楼处等渠道大肆非法获取我市各区县新建小区公民个人信息,以给小区业主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并在各装饰公司市场营销人员之间以每小区500-2000元的价格相互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扰乱了公民正常生活,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淄博破获全市首起涉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