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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23:14:21 人浏览

导读: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也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等手段渠道来盗窃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那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也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等手段渠道来盗窃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那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

  1、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2、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司法条件

  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无论其是中国公民,还是非中国公民均可构成本罪。

  2.必须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人员实施本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境外机构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机构,如政府、军队以及其他由政府设置的机构,也包括外国驻我国的使馆、领事馆及办事处等。同样,境外组织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党、社会团体等,也包括企业等经济组织以及宣传组织。而境外人员的范围则更广,包括所有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及外籍华人等。

  3.必须是采取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方法。行为人采用各种秘密手段,如盗窃、偷拍、偷录等行为而取得国家秘密或情报的窃取行为;行为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情报的刺探行为;行为人以给予财物或者其他物质性利益的方法非法得到国家秘密或情报的收买行为;国家秘密或情报的持有人,将自己知悉、管理、持有的国家秘密或情报非法出售、交付、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秘密或情报的非法提供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4.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秘密”或“情报”。国家秘密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密级。而情报则是国家秘密以外的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尚未公开或者不宜公开的内部情况。这两种形式法律予以同样的保护。但由于情报的范围不像国家秘密的范围是由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情报,要由国家有关机关根据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从严掌握。既不能把所有未公开的内部情况,都列入“情报”范围,从而扩大打击面;同时也要注意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的相关介绍,此外,对构成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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