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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07:30:51 人浏览

导读:

无论是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内部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非法占用了属于公家财物的行为,从这点上来看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那么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无论是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内部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非法占用了属于公家财物的行为,从这点上来看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那么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公共财产,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私人财产。

  

  二、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这两项规定对于实践中,对于贪污罪的定罪和量刑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两者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对象,但其实法律中对这二者规定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具有不同身份的情况下,实施类似的行为,那构成的犯罪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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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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