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贿行动变运动 恐有引发消极医疗之虞
导读:
此番大范围的“自查自纠”运动,甚至发展到某些地区司法对临床医生的量刑,令许多医生、尤其县级基层医院的多数医生,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
按照卫生部治理医院商业贿赂的计划,9月30日,是医疗系统内部“自查自纠”的截止日期。此前三个月,一场声势浩大的医院“治贿行动”逐渐演变为“整风运动”,席卷全国,波及百万医生。
10月16日出版的最新一期《财经》杂志报道,医院“治贿行动”可溯源自2005年。当年12月,中纪委决定,将反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医患纠纷激烈,医疗回扣和“红包现象”引起社会公愤。尽管《反商业贿赂法》并未特别提及医务人员,但在中纪委发起“反商业贿赂”和《刑法》第六修正案扩大商业贿赂主体后,医院系统成为“治贿风暴”中的一个重点对象。
今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高强称:“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也是受贿!要结合打击商业贿赂,改变目前医疗购销体系的混乱现状,降低虚高药价。”3月28日,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高强即要求涉案者“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同时强调“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下死角”。席卷全国的医院“治贿风暴”自此开始。
但是,在目前中国医院体制下,因财政拨款经费不足、医院重药轻治的收费结构,“以药养医”已成多年来的普遍现象,多数医生都存在着收取药品回扣的行为。若均以商业贿赂罪论处,则打击面太大,无法执行。为此,卫生部与高检协商,设定自今年6月29日起,医疗系统在三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并区分了三种情况和不同的打击力度。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称,这是“对我们医务人员给政策、给出路、给面子、给台阶;到9月30日,该给的都给了”,“在9月30日之后被查出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有医疗界人士将此“自查自纠”,戏称为对医生们“最后的救赎”。
据《财经》记者多方了解,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医生交还药品回扣款总计超过2亿元。其中,数额最多的为江苏省,近5000万元;福建省则达2600万元。而如青海、内蒙古等偏远省份,上缴情况不佳,其地方政府亦主动提出了“补课”的要求。
尽管卫生部与高检在关于“自查自纠”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保护临床医生的原则,但“运动”一旦启动,亦难以避免一些普通医务人员受到牵连,乃至面临牢狱之灾。事实上,对医院商业贿赂问题的司法介入,直至去年仍多是针对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及涉及商业采购的药剂科人员,很少涉及普通临床医生。此番大范围的“自查自纠”运动,甚至发展到某些地区司法对临床医生的量刑,令许多医生、尤其县级基层医院的多数医生,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page]
一个相应的后果是医务人员情绪跌入低潮。“现在,不少医生状况很差,能少看几个病人就少看几个。”福建省某三级甲等医院医生对《财经》记者说,“你看的病人多了,风险也大。这个阶段,谁都怕摊上官司。”据《财经》了解,北京、福建等多家医院的出诊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一方面是整风治贿行动难如人愿,一方面是医护人员的声誉和工作热情空前降低。此种现实引起了许多有识之士的忧虑。“对以药养医这个体制问题,单纯靠行政手段打压,最终造成消极医疗,并使整个医药行业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将是我们最痛心的失败。”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与《财经》记者的一次交谈中曾表示。
很显然,倘现行体制不做改变,则“治贿整风”的治标之举纵收一时之效,医生群体收入偏低所体现的激励不足仍然令人忧虑。专门查处商业贿赂问题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局长王大方亦表示:“有些问题还要从制度的建立上去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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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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