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宗罪 【伪造货币罪】 第二宗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三宗罪 【变造货币罪】 第四宗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第五宗罪 【高利转贷罪】 第六宗罪 【非法
——第174条:“转让”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书,自公司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再限制转让是否有必要?
1、伪造货币罪----是指伪造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防伪技术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
(1)1974年7月,印刷厂工人康某利用工作之便,套色印刷10元面值的人民币101张。同年8月3日晚,康某在某商店里用伪造的货币购物时,引起售货员的怀疑,当售货
伪造货币罪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
[基本案情] 被告人章某某,女,1960年5月24日出生,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龙驹乳业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故意
[案情] 陈某、程某自1998年至2000年以开瓷砖店需要资金周转为借口,并以办沙石厂购买汽车为由,以2分至5分的高额月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储资金计人民币
4个业务员,2部电话,1个经理就构成了一个典型的贷款中介公司。其成本支出只有房租、广告费、电话费和成员工资,而其利润则可达一个月10余万元甚至更多。他们号称能办
8月15日,本报《龙门视点》栏目报道了农业银行韩城市支行北街储蓄所因监控设施不完善,引发储户与营业员为假钞产生纠纷一事后,读者反响强烈,许多读者纷纷致电本报,了
一个时期以来,哈尔滨一些群众受非法集资者高额回报的诱惑,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纷纷进行投资,结果血本无归。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觉,谨慎投资,不要受高利息的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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