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J-P类罪名 > 票据诈骗罪 >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票据诈骗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票据诈骗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12:24:05 人浏览

导读:

1、本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要点是主要是对象不同,即是使用票据还是凭证。金融凭证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既不包括本罪所说的本票、汇票和支票这三种票据,也...

  1、本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

  要点是主要是对象不同,即是使用“票据”还是“凭证”。

  金融凭证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既不包括本罪所说的本票、汇票和支票这三种票据,也不包括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如:信用证及其附随单据和盗窃得来的,可构成盗窃罪;是抢劫得来的,构成抢劫罪;是诈骗得来的,构成诈骗罪。

  3、本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区别

  侵犯的客体不同。)伪造、变造的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后罪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本罪不仅仅停留在对结算凭证的伪造、变造上,而在于伪造、变造后的使用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后罪是行为犯。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