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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有怎样的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05:58:01 人浏览

导读: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

  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可能会因为突发的情况没有实行犯罪行为,或者中途停止了犯罪行为,这种行为称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犯罪中止的特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犯罪中止的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种类

  1、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2、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三、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犯罪中止的特征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犯罪中止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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