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聚众黄赌毒,为什么不犯罪,而是违法?
导读:
近日,警方在三亚查获了首起利用游艇在海上聚众黄赌毒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事情是这样的,在出海前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辉、许某达、陈某卿等16人从外地组团到三亚租游艇。之后许某达购买了10包“开心粉”,还找了崔某彤、张某霞等7名失足女一并带上游艇出海。
出海后,陈某卿当众将许某达带来的“开心粉”投放在饮料内,供多人饮用吸食。游艇上的一行人还用扑克牌比大小的方式,赌注在100到5000元左右进行赌博。最后警方,查获涉案游艇1艘、汽车5辆、赌资576064元、毒品“开心粉”0.33克等物品,抓获涉案人员29名。那么关于黄赌毒的情况你了解多少?若想了解更多的黄赌毒知识,一起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探讨。
在黄赌毒的这三种行为里面,有哪种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的呢?刑法中没有卖淫罪。如果仅仅是卖淫,不牵涉其他组织、容留、引诱、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应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牵涉到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则构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将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二,吸毒危害的只是自己的身体而不是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吸毒也没有引发其他的犯罪行为,因此吸毒并不构成犯罪,只能算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吸毒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第三,关于聚众赌博的行为是既违法又犯罪的。只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就构成赌博罪。犯了赌博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构成聚众赌博的情形有:(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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