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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凶器盗窃罪行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6 06:22:59 人浏览

导读:

带凶器盗窃罪行怎么认定?带凶器盗窃在刑法中是要从重处罚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

  带凶器盗窃罪行怎么认定?带凶器盗窃在刑法中是要从重处罚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这里详细介绍。

  带凶器盗窃的行为认定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3款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

  1、对于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盗窃的,应当根据行为人携带该器械的目的、该器械的通常用途等判断其是否具有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性,认定是否属于“携带凶器盗窃”。如携带镊子、刀片等盗窃工具,或者随身携带挂在钥匙圈上的小水果刀等,或者下班途中携带装有钳子、扳手等的工具箱进行盗窃的,不宜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符合扒窃特征的,可以扒窃论处;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器械对他人进行威胁、伤害的,可以按转化型抢劫论处。

  2、“携带凶器盗窃”应理解为实施盗窃行为时随身携带了凶器。虽然准备了凶器,但实施盗窃时并未将凶器带在身边,如将凶器留在停放在路边的车里,人离车寻找目标,实施盗窃、抗拒抓捕时均不能随手触及凶器,不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不宜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至于携带的凶器是否在盗窃时对外显露,不影响行为的认定。

  带凶器盗窃的刑事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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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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