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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13:18:22 人浏览

导读:

在电视和新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报复陷害罪的案件,但是却不知道报复陷害罪是什么意思,想要知道报复陷害罪是什么意思,...

  在电视和新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报复陷害罪的案件,但是却不知道报复陷害罪是什么意思,如何认定报复陷害罪?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报复陷害罪的认定及立案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复陷害罪是什么意思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法律词语)

  二、报复陷害罪的认定标准

  (一)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行为人必须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即违反有关规定,超出职权范围,假借公事名义,陷害他人,在这个意义上说,报复陷害行为是一种渎职行为。报复陷害的力式多种多样,如制造种种理由或借口,非法克扣工资、奖金,或开除公职、党籍,或降职、降薪,或压制学术、技术职称的评定等等。如果所采取的报复陷害行为与行为人的职权没有关系,则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对控告人进行身体伤害的行为,就不是滥用职权,因而不构成本罪。

  (三)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论处。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如果没有报复陷害的目的,而是由于政策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三、报复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的解答。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直接故意。若您想了解报复陷害罪方面的内容,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秋小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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