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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05:39:24 人浏览

导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报复陷害罪与公民之间的报复心理或者报复行为有一定的区别,这里的报复陷害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公民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一、报复陷害罪的客体要件

  1、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2、对象

  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种人。所谓控告人,是指向司法机关和其他党政机关告发、检举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的人。控告人既可以是一般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所谓申诉人,是指对于自己所受的处分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诉意见,要求改变原来处分的人,也包括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再审请求的人。

  二、报复陷害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即违反有关规定,超出职权范围,假借公事名义,陷害他人,在这个意义上说,报复陷害行为是一种渎职行为。

  三、报复陷害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论处。

  四、报复陷害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如果没有报复陷害的目的,而是由于政策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报复陷害罪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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