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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交通肇事要坐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4 16:48:41 人浏览

导读:

包庇交通肇事要坐牢吗?包庇交通肇事是一个具体行为,《刑法》并没有包庇交通肇事罪这一罪名,那么包庇交通肇事这一行为构成包庇罪吗?在这里要具体分析上述的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如果交通肇事行为...

  包庇交通肇事要坐牢吗?包庇交通肇事是一个具体行为,《刑法》并没有包庇交通肇事罪这一罪名,那么包庇交通肇事这一行为构成包庇罪吗?在这里要具体分析上述的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如果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包庇人是明知道其构成犯罪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是构成包庇罪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包庇交通肇事的相关知识。

  判断包庇交通肇事行为是否要坐牢的重要依据,是交通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认定的?其认定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认定交通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接下来就要着力分析包庇行为人是否明知交通肇事行为人构成犯罪,若明知道仍然提供假证明包庇的,是要坐牢,接受刑罚的,具体刑罚依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醒,具体的包庇交通肇事处罚由法院依据上述刑法规定自由裁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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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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