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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运行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6 02:15:46 人浏览

导读:

WTO的一整套规则(即各项协定)是WTO全体成员国协商的结果。各成员国遵从这些规则保证了国际间贸易是在尽可能地公平和自由的原则下开展。目前采用的一整套规则是1986-1994年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确定的,其中对关贸总协定作出了重大修改。WTO中关于货物贸易的主

  WTO的一整套规则(即各项协定)是WTO全体成员国协商的结果。各成员国遵从这些规则保证了国际间贸易是在尽可能地公平和自由的原则下开展。目前采用的一整套规则是1986-1994年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确定的,其中对关贸总协定作出了重大修改。

  WTO中关于货物贸易的主要规则仍然沿用关贸总协定中的规则。乌拉圭回合还制定了有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和贸易政策审议等方面的规则。整套文件长达30,000页,包括近60个协定,及一些成员国在降低关税、开放服务市场等特定领域作出的承诺(称作"安排")。

  WTO的各项协定使各成员国在一个非歧视的贸易体制中享受各自的权利并履行义务。在这一体制中,每个成员国都得到保障:其出口产品将在别国市场上受到公平、一致的待遇;每个成员国必须承诺采取同样的原则对待各项进口产品。该体制还规定,发展中国家在实施承诺的过程中可享受一些灵活性。

  1996年于新加坡召开的第一次部长会议给这一结构添加了三个工作组,他们主要处理贸易与投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相互作用以及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的问题。

  1998年于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部长会议决定,WTO现有的理事会和委员会也应研究电子商务领域的问题。

  秘书处:

  设在日内瓦的WTO秘书处拥有大约500名工作人员,由总干事领导。它在日内瓦之外的其它地方不设分支机构。由于决策是由成员本身作出,秘书处并不具有像其它国际组织所授予的决策权力。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给部长会议和各理事会和委员会提供技术性支持,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分析世界贸易形势以及向公众和媒体解释WTO的活动。

  秘书处同时也在争端解决过程中提供某种形式的法律协助,以及对期望加入WTO的国家政府给予建议。它每年的预算大约是一亿一千七百万瑞士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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