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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铁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解民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1 09:43:19 人浏览

导读:

怀铁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解民忧本网讯通讯员李少杰怀铁法院在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探索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坚持高效优质服务,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化解的矛盾的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

  怀铁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解民忧

  本网讯 通讯员 李少杰 怀铁法院在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探索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坚持高效优质服务,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化解的矛盾的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诉讼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以来,怀铁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6件,既维护了法律公正,也赢得了民心。

  “法官同志,你一定要给我们做主啊!”1月6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大厅里人声鼎沸,来自芷江县的12名农民工向立案法官哭诉讨薪艰难。原来,这12人均系在张家界工务段从事维护铁路线路的农民工,包工头拖欠其好几个月的劳务费共计26000元,好说歹说包工头就是赖着不支付这笔钱,眼看就要过年了,到头来他们辛苦养护铁路却拿不到工资回不了家,无奈之下,12人来到法院要求起诉包工头。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案法官意识到这是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并且本院无管辖权,但是立案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首先从思想上及时稳定这12名农民工的情绪,并从法理角度出发向其解释他们只是与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铁路方并未成为雇用主体,铁路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建议可向张家界市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解决。但立案法官意识到,此案涉及铁路安全运营生产,处理不当则可能演发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便立即拨打电话与张家界某铁路单位取得联系,向其阐明法律规定,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包工头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从情、理、法结合的角度提出了纠纷解决的指导性意见,该铁路部门负责人也在电话里答应一定会处理好此事,决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在场的12名农民工听到电话那头的承诺,激动不已:“铁路法院好样的!”一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

  不久,该院立案庭又收到一封来信,来信人是张家界机务段一位65岁的退休老职工,信中讲到自2008年8月以来,铁路某水电收费部在对其生活用水收费时,从未到家中抄写水表读数,仅凭主观想象乱收费,至今多收其水费122.55元,其本人多次找到该水电收费部反映此情况,事情并非得到处理,乱收费现象依旧存在。对此,他来信要求起诉该水电收费部,要求被告返还多收费用,并承担一元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立案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该收费部上级单位,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此情况,并解释供用水合同签订后,供水方应按规定收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立案法官要求其责令供水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要迅速加以整改、规范收费。之后立案法官将这一情况电话告知该退休职工,让他安心等待处理结果。第二日,该退休职工打来电话,满心欢喜地说:“水电收费部在他上级单位的监督下,上门赔礼道歉,承诺以前多收的水费抵消新增水费,并承诺以后按规章收费,绝不再损害业主利益。我不起诉了,感谢铁路法院为民做主啊!”来稿: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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