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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 竟造假离婚调解书吓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11:03:44 人浏览

导读:

一男子伪造法院调解书被刑拘平安广西网/法治快报讯(记者黄世钊实习生马燕萍通讯员欧阳九林)一男子因与妻子不和,竟炮制了一份法院民事调解书,欲以法院已调解离婚为由吓唬妻子。7月30日,该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覃某今年51

一男子伪造法院调解书被刑拘

平安广西网/法治快报讯 (记者黄世钊 实习生马燕萍 通讯员欧阳九林)一男子因与妻子不和,竟炮制了一份法院民事调解书,欲以法院已调解离婚为由吓唬妻子。7月30日,该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覃某今年51岁,和妻子韦某结婚27年,生育一子一女,覃与妻子韦某出现感情危机后,两人经常互不讲话,还不时吵架。7月26日,韦某在收拾房屋时,从覃某的挎包中翻出一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仔细一看,“调解书”的内容把她吓了一跳:她和覃某已经协商离婚,婚生女儿由覃某扶持,韦某每年可以探视婚生女一次……调解书盖有柳州鱼峰区法院的公章和校对章,落款时间为2000年10月3日。

韦某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从没有因为离婚问题与丈夫闹到法院,法院也没有通知其参加诉讼,这份“调解书”从何而来?是否生效?7月26日,韦某带着“调解书”到一家法律服务所咨询,法律工作者王某看了后,对“调解书”的真伪产生怀疑,于是,找到鱼峰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反映情况,审监庭庭长到法院档案室调档,没有发现这个案件。院领导感到事关重大,指派院监察室进行调查,院监察室发现调解书存在文号不对、公章上的壮文字母有8处错误,文字间距与真公章不相符等14处错误,最为明显的是,2000年鱼峰区法院只有民事审判庭,并没有调解书上的“民一庭”,法院也没有调解书中的“邓某某”法官。鱼峰区法院因此断定“调解书”是伪造的,7月28日向柳州市天马刑侦大队报案,当晚,民警将覃某抓获归案。审讯中覃某交代,其伪造调解书只是为了在与妻子吵架时,拿出来吓唬其妻韦某,以此在争吵中取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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