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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庭调解工作的几点看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1 08:30:34 人浏览

导读:

社会法庭的调解过程中没有职权,不搞强制,以软促和,这样的调解方式容易得到案结事了、维护和谐的理想结果,对农村的稳定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对社会法庭调解工作,笔者谈论一下自己的看法,以供大家参考。一、树立个人人格魅力。作为一名纠纷调解人,首

  社会法庭的调解过程中没有职权,不搞强制,以软促和,这样的调解方式容易得到案结事了、维护和谐的理想结果,对农村的稳定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对社会法庭调解工作,笔者谈论一下自己的看法,以供大家参考。

  一、树立个人人格魅力。 作为一名纠纷调解人,首先要能够取信于人,让当事人认为你能够客观公正的处理他们的纠纷。反之,既使你再公正,你的处理意见他们也难以听进去。当居民之间发生纠纷时,有威信的调解员出面调解,当事人都会给面子,主动接受调解,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二、冷静处理,抓住重点。在调解过程中,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应迅速将事态平息,首先将当事人的情绪安抚下来,防止矛盾激化。然后在实行调解,向双方了解情况,向周围的人了解情况,找出矛盾的焦点,纠纷的起因,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契合点,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三、多重方式、灵活处理。对于社会法庭的调解方式,既可以用法律解决问题,也可以用社会道德规范来解决问题,也可以用当地的民俗来解决问题,只要不违法,可以依法依德依理依情作出调处意见,可以随机应变,尽可能让矛盾双方自行协商化解。

  最后,社会法庭要做到量力而行,自身可以调解的纠纷尽量做到及时有效的调解;情节严重、涉及标的大以及刑事问题,应该及时告知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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