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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请求剖宫产遭拒婴儿死亡获赔7.6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2 00:38:45 人浏览

导读:

被媒体炒作成了知名人物的肖志军,因不肯在产妇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导致难产的妻子死亡,造成令人惋惜的一尸两命悲剧事件。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因医院冷漠而导致新生婴儿死亡案件,法院判...

  被媒体炒作成了知名人物的肖志军,因不肯在产妇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导致难产的妻子死亡,造成令人惋惜的一尸两命悲剧事件。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因医院冷漠而导致新生婴儿死亡案件,法院判决由医院赔偿死亡婴儿父母丁燕夫妇医疗费、丧葬费、尸检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76127.25元。

  2007年1月20日,33岁的孕妇丁燕(化名)因下腹痛2小时,入住上海某医院待产。入院诊断:怀孕40周零3天。诊疗计划:完善各项辅助检查,加强母儿监护,可阴道试产。1月22日13时51分,丁燕自然分娩一男婴,医生即给予患儿气管插管加压用氧后,转送儿科病房继续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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