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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获刑8年赔偿一万余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3 20:57:56 人浏览

导读: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且文化程度为文盲的一农民,竟然开方行医、为患者配药治病,针灸拔火罐,其结果可想而知。今日,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陈芬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且文化程度为文盲的一农民,竟然开方行医、为患者配药治病,针灸拔火罐,其结果可想而知。今日,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致人死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万7千余元。

  陈某,贵州人,现年68岁,因十几岁开始挖草药卖,又跟江湖医生跑过一段时间,加之在贵州的一个小药厂做过临工,便来到合川区开起了一家卖中草药的小诊所,诊所门外到处张贴着什么祖传秘方,针灸拔火罐等等治疗广告。

  2010年6月初,家住重庆的谢某来到合川妹妹家走亲戚,突感脑壳痛,因妹妹曾在陈某开的门市拿过两次中药感觉还不错,遂带妹妹来到位于合川区南津街综合市场陈某开设的草药门市看病。

  “哪儿不舒服?”

  “以前背扭了,肚子一直气胀气胀的。”

  “那就扎下针灸,拔下火罐,疏通下经脉,再开点药吃就行了。”

  一阵望闻问切后,陈某就给患者扎针灸,拔火罐,还开了点粉末装的中药。就这样患者谢某到陈某处去了5.6次开药拔火罐,均无异常。6月24日早上8点,谢某第7次来到陈某的诊所,称其要回重庆了,希望早点治好,陈某又一次提起银针给谢某针扎,不慎刺穿谢某左肺后侧,致谢某当即大汗淋漓,呼吸不畅,后送往合川区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合川法院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万7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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