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有哪些
导读: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那么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走正常的司法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有哪些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技术操作规程、诊疗常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首先要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
认识,它既保护病人的利益,更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
2.严格按照岗位、职称履行职责,禁止跨学科、跨专业收治病人。《执行医师法》
规定:“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医师超出自己学科范围的医疗活动是不允许的,这也是保证患者医疗安全的规定。在临床实践中,
误诊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发现应及时请相应学科医师会诊、协助手术,使误诊得到纠正,如果自作主张,一错再错,造成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
3.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是医疗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特别是涉及多学科的疾患或复合创伤,
首诊医师应请相关学科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首问负责制不仅是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的需要,也是医疗安全管理的需要,特4.严守病人隐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种权利是医师应尽的义务。为患者保守秘密也是临床诊断、治疗的需要,只有患者无顾虑地向医师提供病史,医师才能对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明确诊断、确定病因和有效治疗提供保证。如果不能严守病人隐私,不仅不利于诊治,严重者还会给患者带来社会舆论的压力、人际关系的变化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引起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其实,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医疗纠纷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但是我们能够冷静的分析既往的纠纷,可以发现大多数问题是可以通过改善医护人员自身的工作而避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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