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导读:
十九大召开之后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就发生了变化,其根本原因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高标准。对于消费这一方面来说同样是有所提升的。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消费权利被侵犯,我们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去维权。那么,消费维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请看详细介绍。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的具体要求是: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 2、提供发票、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真相,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
2、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
3、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
4、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要按“三包”的规定,财物遭受损失的索赔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损害的则为1年。
5、要选择好索赔对象。一般可向经营商家索赔,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受虚假广告误导致害的可向经营者和广告主索赔。
1、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的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当地通过施行的地方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其他职能的,按地方法规执行。
消费权是每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法律上需要更加完善这方面的保护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消费维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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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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