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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5 16:51: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在特殊侵权的问题里面需要注意的是什么问题,会有哪些方面是需要特别的注意的呢?特殊侵权在造成了他人的损害的时候,责任需要怎样进行承担呢?下文将会进行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

  核心内容:在特殊侵权的问题里面需要注意的是什么问题,会有哪些方面是需要特别的注意的呢?特殊侵权在造成了他人的损害的时候,责任需要怎样进行承担呢?下文将会进行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饲养动物造成他人生命健康受损害的责任承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即使无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和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是谁一时难以查明或者第三人暂无赔偿能力的,则可以先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二、因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生命健康受损害的责任承担

  因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堆放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三、环境污染致人健康权受损害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一般应由环境保护部门先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法院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亡的责任承担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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