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追打嬉闹撞断老太腿 法院判少年赔1.3万元医疗费
导读:
70多岁的吕老太蹒跚着去邻居家串门,不承想被两名追打嬉闹的少年撞倒,摔成九级伤残。最近,庄河法院判决,两少年赔偿吕老太各种损失1.3万元。
2005年10月25日,家住庄河市农村的吕老太闲来无事,准备到邻居家串门。行至自家门口10米左右,被追打嬉闹的两个少年撞倒。致使其住院22天,共花费2.6万余元。经普兰店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吕老太右股骨粗隆间骨折,系机械外力作用所致,构成九级伤残,应住院治疗,出院后可继续休息5个月左右,并需一人陪护,右股骨内固定物可择期取出,二次治疗费还需6000元左右。
吕老太多次向两少年的家长要求赔偿,其家长以吕老太受伤不是两少年所致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吕老太将两少年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其住院所花费的所有费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少年在玩耍时将吕老太致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两少年的代理人虽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两少年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行为后果不能预见,因此承担1.3万元医疗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本报讯新交法规定,无责机动车撞了行人
7月2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数起入室抢劫案的3名少年犯罪分子进行宣判,判处被告蔡中(化名)、邓直(化名)有期徒刑各15年,判处被告亚力(化名)无期徒
课间玩耍时,莱西李权庄镇中心幼儿园的康康(化名),推倒豪豪(化名)坐着的椅子,导致豪豪的胳膊骨折。事发后,幼儿园竟一直不肯解决此事(本报曾于去年11月28日报道
本报荣成讯(记者毕崇刚通讯员于飞)15岁的少年偷了3万元钱挥霍一空,受害方在协商无果后,将其父亲告上了法庭。近日,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决少年的监护人赔偿受害方的损失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