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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藏獒咬伤过路女工 门卫赔两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8 12:17:3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我国《侵权法》等法律中有关于动物伤人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周某(化名)是江宁工业园区某厂一名年轻女工。几个月前,

  核心提示:我国《侵权法》等法律中有关于动物伤人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周某(化名)是江宁工业园区某厂一名年轻女工。几个月前,下班后没事的她独自在马路上散步,突然从附近厂区窜出一条高大的藏獒,直接扑向周某,在其腿上、胳膊上凶残撕咬,等到门卫听到周某的喊叫声从厂里跑出来将藏獒控制住时,周某的胳膊及腿上已经血肉模糊,惨不忍睹。随后周某丈夫报警,周某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1个多月,治疗结束后,周某及其丈夫几次找到狗的主人,也就是这个厂里的门卫王某(化名)向其索要赔偿,但是王某付了10000多元后玩起了失踪。

  周某夫妻俩只得到当地司法所求助。调解员受理此案之后,通过与厂方反复交涉,好不容易把玩失踪的王某找到,但是王某以种种借口推卸责任。但调解员告诉王某我国《侵权法》等法律中有关于动物伤人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关于这一规定还有两条补充规定,却很少有人清楚。

  一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二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这两种情况下,无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该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管理不善造成藏獒伤人,所以赔偿是逃避不了的。

  听到调解员这么说,王某想了半天终于同于赔偿,最终经协商,王某再赔偿周某10000元医疗费,双方不再追究。现在,被狗咬伤的案例并不少,调解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意外被狗咬伤,除了紧急救治之外,要报警,请警方寻找狗主人,这样才能找到人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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