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导读: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孝顺父母的人是不会轻易伤害自己的。但是自己不伤害自己,却避免不了别人对自己的伤害。但是别人没有资格伤害,所以别人的伤害在法律上就要受到惩罚,承担一定的代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一、什么是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二、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一级为100%,没少一级赔偿系数少10%。
三、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相关内容。身体都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伤害其他人。在法律上就称为故意伤人,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发泄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所以千万不要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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