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一年后才向原配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这项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反映了我国经济和社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后婚姻家庭关系的现实要求。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需要,是新形势下
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
【案情】 申请人:李庚,男41岁,中国籍,住日本国大阪府吹田市千里山西4丁目39番A-309号。 申请人:丁映秋,女44岁,中国籍,住日本国大阪府丰中市庄内幸町
老婆“留守”广东,老公入了加拿大籍。“留守妻子”不堪名存实亡的涉外婚姻,打起跨国离婚诉讼。日前,汕头市龙湖区法院通过3封电子邮件,成功与远在加国的被告丈夫联系,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
离婚可以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存在损害 赔偿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予以
【案 情】 原告:彭某(女) 被告:刘某(男) 原告与被告于199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1999年2月生育一女孩。婚生女孩一直跟随原告生活。被
一、案情回放: 陈某(男)与董某(女)2004年结婚,婚后陈某与她人同居,董某发现后随与陈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写明将陈某与她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办理离
一、案情回放 丈夫张强与妻子杨方在婚前签订一协议。按协议约定: 1、张强在婚前有一套住房,价值100万左右,尚有贷款40万左右。该房贷款由张强婚后继续偿还,并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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