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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6 20:43:04 人浏览

导读: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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