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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变3千 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成折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9 07:15:12 人浏览

导读:

3万变3千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成折磨精神赔偿金额是根据相关精神赔偿标准来计算的,而日前发生的宁夏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数额却一变再变,让人们不得不怀疑精神赔偿标准是否还在。宁夏跨省追捕案近日再生变化。宁夏吴忠警方改变此前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

  3万变3千 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成折磨

  精神赔偿金额是根据相关精神赔偿标准来计算的,而日前发生的宁夏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数额却一变再变,让人们不得不怀疑精神赔偿标准是否还在。

  “宁夏跨省追捕案”近日再生变化。宁夏吴忠警方改变此前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3000元,并表示如不服可上法院。王鹏父亲表示,其家人不会接受警方的赔偿决定。(1月12日《东方早报》)

  回顾“宁夏跨省追捕案”的整个赔偿善后过程,这可谓是“一波三折”一个多月前,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曾明确承诺:“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而日前,针对媒体迟迟不兑现精神赔偿承诺的质疑,吴海波却告之记者,“仍在研究中”;现在,“研究”结果总算是出来了,却又成了一个公然变卦、背弃承诺的结果:3万元的精神赔偿缩水十倍变为3千。

  面对这样一个“一波三折”、变幻无常的精神赔偿过程,面对这样一份严重打折缩水、爽约失信的精神赔偿账单,无论是当事人王鹏及其家人,还是此案的广大见证人、旁观者,我想,都会备感苦涩和尴尬,难以从中体验到任何国家精神赔偿原本应有的补偿善意和纠错诚意。人们要问:这样的精神赔偿,究竟是一种抚慰性的精神赔偿呢,还是一种羞辱性的精神折磨?

  身为国家执法机关、国家公务人员,一面堂而皇之地公开承诺,一面又背信弃义、出尔反尔,这显然首先是对社会起码应有的诚信契约精神的一种践踏和折磨。

  与此同时,作为违法执法的赔偿义务机关,当地公安局不肯直面正视其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轻描淡写地单方面缩小受害人所受到的身心伤害,显然又是对受害人权益尤其是人格尊严权益的一种二次羞辱和折磨。任何权利的受伤,绝不只是物质收益层面上的受损,更是精神人格、尊严上的受难受伤。那么,为了向这种受难受伤表达最充分的致歉,彰显国家保障人权、尊重权益的善意和诚意,精神赔偿才显得如此事关重大、不可或缺。由此不难看出,当地公安局以 “没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由的爽约精神赔偿,其实也是对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确立精神赔偿的立法精神的一种背弃。

  据悉,“宁夏跨省追捕案”的精神赔偿,乃是新《国家赔偿法》施行后的第一例赔偿案例。现在,此一第一例竟然赔偿出这样一个“一波三折”、不断爽约缩水,看似“精神赔偿”,实则“精神折磨”的结果,无疑让人极为感慨、忧心。[page]

  楚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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