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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14:05:30 人浏览

导读:

当精神受到损害时,可以索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注意分为了四类有可赔偿性精神损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侵权精神损害以及违约侵权损害。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

  当精神受到损害时,可以索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注意分为了四类有可赔偿性精神损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侵权精神损害以及违约侵权损害。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依据是否具备精神损害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可将精神损害赔偿分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依法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的精神损害。否则,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的判断标准是个难题。可赔偿性应以中性第三人的标准认定。

  中性第三人标准也即以普通正常人的标准判断精神利益的损害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为准,甚至在当事人不知晓的精神损害存在的情况下都可认定。在审判中,法官依据经验法则予以认定。

  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不可赔偿性精神损害主要有以下几类:

  1、法律事实以外的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例如自然灾难、失恋(违反婚约除外)、特别偏好的价值(如为崇拜的偶像跳楼自杀而悲痛)等。

  2、损害主体非当事人且与当事人无特定的法律关系。如目睹血淋淋的凶杀或交通事故现场所致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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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较低层次的精神不快或不适。由于社会发展水平及法治程度不高及其他各因素,这些精神损害不能或不可能得到法律救济。如就餐时服务态度不好或饭菜久待不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健全这个范围将逐步缩小。

  4、不具备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法律事实造成的精神损害。例如,侵权所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要件一般为:侵权行为、严重的精神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缺其一则不具有可赔偿性。

  三、侵权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依据损害行为的性质不同划分为侵权精神损害和违约精神损害。

  侵权精神损害指因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我国在这方面的制度相对较为成熟。侵权精神损害依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人格权精神损害、侵害身份权精神损害、侵害特殊财产权的精神损害。

  违约原则上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但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广泛存在。另外在遵守违约无精神损害赔偿的同时,大多数国家在立法或判例中肯定了特定合同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四、违约侵权损害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是否发生责任竞合,又可分为竞合违约精神损害和特定合同违约精神损害。竞合违约精神损害同侵权精神损害,只是也可通过违约赔偿请求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特定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还可以依据合同目的不同,分为以获得满足为目的的合同违约精神损害和以消除痛苦为目的的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以获得精神满足为目的的合同如旅游合同。以消除痛苦为目的的医疗服务合同(不构成侵权)。另外,可依据损害事故是否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分为直接精神损害和反射精神损害;依据对损害赔偿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回复原状精神损害和金钱补偿性精神损害等。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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