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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项链竟是玻璃造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7 05:31:48 人浏览

导读:

袁女士在某商场购买925银配天然水晶项链4条、耳坠3对,后委托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2条项链、一对耳坠,出具检验证书为:一条是玻璃项链、一条为合成立方氧化锆项链、耳坠为玻璃耳坠。后袁女士起诉要求被告双倍赔偿11000元。

袁女士在某商场购买925银配天然水晶项链4条、耳坠3对,后委托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2条项链、一对耳坠,出具检验证书为:一条是玻璃项链、一条为合成立方氧化锆项链、耳坠为玻璃耳坠。后袁女士起诉要求被告双倍赔偿11000元。

天然水晶竟是玻璃,袁女士将某商场诉到法院要求双倍赔偿并支付检验费及误工费等。日前,北京西城区人民审结了此案。

经法院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在销售商品时存在的过错,双方达协议,由被告补偿原告1万元。现被告已将补偿款自动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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