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导读: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1年4月6日起我市开始发放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发放时间及期限:从2011年4月6日起到2011年4月30日止,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内领取(双休日除外);
2、申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亲自到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泰州市梅兰东路莲花七号区南大门东侧)领取证书,原则上不得由别人代领;
3、因出国、住院或外地上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及时与市司考办联系,商定具体领取日期;
4、今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不需要交纳证书工本费。
5、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835192.
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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