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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2 21:55:12 人浏览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发[2011]11号)精神,更加有效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发[2011]11号)精神,更加有效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辽宁省盘锦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联合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活动中,盘锦市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盘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目标,以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技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岗位安全管理水平为内容,采取岗位练兵、师徒帮教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

经评比,盘锦大号实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先进单位;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车间运行二班等31个班组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先进班组;秦柯强等63人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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