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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0 22:19:27 人浏览

导读:

无论何种类型的起重机的实际操作,雇主必须遵循其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说明。如制造商未提供说明,则应以行业内资深专业工程师的决定为准,并应将此决定制成文件保存。未取得制造商书面同意,雇主不得随意更改影响设备的工作能力或安全操作的安全系数。如果确实做了这些

无论何种类型的起重机的实际操作,雇主必须遵循其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说明。如制造商未提供说明,则应以行业内资深专业工程师的决定为准,并应将此决定制成文件保存。未取得制造商书面同意,雇主不得随意更改影响设备的工作能力或安全操作的安全系数。如果确实做了这些修改,那么,工作能力、操作和维护指示图,标签或印花都要随之进行相应修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减少设备原来的安全系数。

起重机附加装置的使用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额定负载力矩或制造商提供的载荷范围。雇主应将额定载荷量、工作速度,特别危害警示或说明(图8—1)张贴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且将操作说明或警示牌张贴在司机能见到的显著的地方。起重机司机的手势应符合ANSI标准中该型号起重机的使用规定,并将手势图示贴于施工现场。

起重机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还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载重

1.载重的大小

除非按要求进行测试,否则起重机的载荷不得超出额定载重量。

2.附加负载

(1)升降链条或升降钢丝绳不能打结或弯曲,并且不能缠绕载重体;

(2)依靠吊索或其他准许的装置,重物体应吊挂在负荷滑轮吊钩上;

(3)确保吊索没有任何障碍物。

3.移动负载

(1)在负载起升几英尺后,其吊索或升降装置之问必须保持平衡。

(2)在开始升降之前,要具备以下条件:

a.升降钢丝绳不得打结;

b.部件的线路不得绞在一起;[page]

C.起吊物应吊挂在吊钩之下,以防摇摆。

(3)升降时,应注意:

a.禁止对移动负载进行突然的加速或减速;

b.负载体不接触阻碍物。

(4)起重机不得用来侧边牵引,除非指定人员确认了起重机的稳定性,而且起重机的负重未过载。

(5)当有人在负载或吊钩上时,禁止升降或摇摆。

(6)雇主有权要求司机不得在人的头顶运送载重体。

(7)在达到额定负载时,每次升降负载几英尺后,操作人员就应测试制动装置。

(8)负载下降到最低点,起重鼓轮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整圈。

(9)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起重机升降同一负载时,必须指定一名资格人员负责指挥。指挥员对负载的定位、负载装置、及起重机的运行给予指示。

(10)负载悬吊时,雇主必须确保司机持续控制操作系统。

(11)当平台启动、负载及吊钩接近或超过人体高度时,应及时发出警告信号。

二、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雇主必须指定一名有能力的人(a competent person)在每次使用之前或使用过程中检查所有的机器设备,确定没有异常的响声和干扰正常操作的动作,以确保其安全运作。任何故障或损坏的零部件,经过维修或更换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1.钢丝绳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使用中的钢丝绳,一个捻距中有任意6根断丝,或一个捻距中的一股有三根断丝。[page]

(2)单根钢丝外部磨耗达直径的1/3。由于纠结、摩擦、摆动或其他破坏原因所造成的钢丝绳结构变形。

(3)由于任何原因造成显著的热损伤。

(4)直径小于等于5/16英寸的钢丝绳的从标称直径减少超过1/64英寸的;3/8英寸至1/2英寸的钢丝绳的从标称直径减少超过1/32英寸;9/16英寸至3/4英寸的钢丝绳的从标称直径减少超过3/64英寸;7/8英寸至1英寸的钢丝绳的从标称直径减少超过1/16英寸;1/4至1/2英寸的钢丝绳的从标称直径减少超过3/32英寸。

(5)在固定的钢丝绳中,一股中有2根以上钢丝于端部接头外侧断裂,或有一根钢丝于端部接头处发生断裂。

(6)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学会的B30.5—1968标准或SAE J959—1966标准。

2.升降限位开关

(1)司机交接班时,必须在没有负载的情况下,对上限位开关进行测试,滑轮须逐步接近限位装置。如开关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通知指定人员。

(2)升降限位开关只作为控制负载运行的上限位,不得作为操作控制装置使用。

3.运动部件的防护

如果皮带、齿轮、轴心、滑轮、链轮齿、锭子、轮毂、飞轮、链条或其他往复式、旋转式、移动式部件暴露在外,容易被雇员接触到,则应该安装防护装置,否则存在危险。防护装置必须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学会颁布的《机械动力传动装置安全规程》 B15.1—1958修订版的规定。

三、工作环境的检查

(1)雇员在操作中必须远离即将吊起或正在吊起的装载物。

(2)在起重机上部旋转部分尾部,无论它们是永久性还是临时|生安装上去的,其旋转半径以内人可以进入的部分,都应用路障将其挡住,以免雇员被起重机碰撞或碾伤。雇员在执行日常操作中可能接触到的排气管,都应施加防护或绝缘装置。内燃机驱动设备在密闭场所排气时,必须进行测试并作好记录,以确保雇员免遭毒气或缺氧所造的影响。操作室内应配置安全玻璃或相关设施,保证不会造成视觉变形,从而影响机器的安全操作。

(3)如需对设备进行装配或维修时,应提供一部梯子以便爬上操作室的顶棚。根据美国国家标准学会B30.5规定,为了能方便进入机舱和操作室,起重机上应配备护栏、手柄及梯子。[page]

(4)平台或通道必须是防滑地面。应正确放置和保护燃油箱的输油管,以防止燃油因溢出而流到正在加注燃料的发动机、排气装置或电气设备上。在司机的工作场所或操作室都需配备额定值为5BC(或更高)的灭火器以供随时使用。所有燃料的运输、储存和使用都必须遵照防火灭火条例附件F的规定。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运输燃料时,应遵循49CFR中第177和393部分运输部门关于车辆运输的规定。

(5)为防止人员接触电力线路,除非该场所的电气分布和传输线路已被切断电源和能明显看出工作场所已经接地,或已安装隔离障碍物(不是指机器设备的一个部分或其附加设备),才能在此场所操作。否则,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在接近电源线的场所操作。

a.对于50 kV或更低的线路,线路与起重机的任何一部分或装载物之间的最小间隙为10英尺。

b.大于50 kV的线路,线路与起重机任何一部分或装载物之间的最小间隙为10英尺的基础上,每增加1 kV,增加0.4英寸,或为线路绝缘子长度的2倍,间隙决不得小于10英尺。

C.在没有装载物和吊臂降落的行走途中,低于50 kV电压的最小间隙为4英尺,50 kV~345 kV的最小间隙为10英尺,高达750 kV的最小间隙为16英尺。

d.必须指定一人监测设备间隙,当司机难以靠目测保持应有的设备间隙时,监测员应及时给予警告。

e.起重机上可以配有笼型吊臂保护装置,隔离吊臂或近位警报装置,即使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装置是必须的,其使用也不能影响其他规定要求。

f.任何高架电线都应被视为带电线路,除非经线路业主或电力设备权威部门明确表示它不带电并明显接地。

g.在无线电传送塔附近工作之前,由于设备或正在装卸的材料容易感应到其中的电荷,必须切断发送器电源,或进行相关测试以确定起重机内未感应电荷。要消除感应的电压,需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在起重机上部,托住吊臂的旋转部分,必须安装接地线。

——在带电的发送器附近工作时,如果设备内感应电荷,必须在起重的物料上安装接地线。工作人员必须带上装有鳄鱼夹的非导电电极或其他类似的防护品将接地电缆接到装载物上。

——作业前必须转移易燃品。

此外,雇主还必须遵照动力臂架式起重机和铲车协会的《移动式液压臂架式起重机2号标准》。带轮子的或履带式牵引车的侧臂臂架式起重机必须符合SAE J[page]743a - 196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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