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炉锅运行管理的安全要求
导读:
(一)炉锅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浴室、教室、剧院、商店、医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出口的两旁。炉锅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是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二)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文明锅炉房和先进司炉工竞赛制度等)。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制度。
(三)蒸汽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四)热水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不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2.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五)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定期停炉检验的重点如下:
1.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
2.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开孔、铆缝、焊缝、扳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
3.管壁有无磨损和腐蚀;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及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
4.铆缝是否严密;有无性脆化;
5.胀口是否严密,管端受胀部分有无环形裂纹;
6.受压元件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7.锅炉和砖衬接触处有无腐蚀;
8.受压元件或锅炉构架有无因砖墙或隔火墙损坏而发生过热;
9.进水管和排污管与锅筒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的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动控制、讯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12.水侧内部的水垢、水渣是否过多。
(六)锅炉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如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核算。不得用水压试验的方法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
在工业生产中发生了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每位职工都有必要学会一些正确进行现场救护的方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要是对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规定,其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该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通行给予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