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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家庭装修合同陷阱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1 02:34:04 人浏览

导读:

装修合同是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约定,而在装修合同数不清的条条款款中可能有你不知道的陷阱在等着你。那么常见的家庭装修合同陷阱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常见的家庭装...

  装修合同是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约定,而在装修合同数不清的条条款款中可能有你不知道的陷阱在等着你。那么常见的家庭装修合同陷阱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常见的家庭装修合同陷阱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这里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饰公司,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作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饰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装修工程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装修户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全,会给以后进行装修带来隐患。装修户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3、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不全。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了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装修户部分使用的,装修户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装修户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很多装修户在装修前,对于装修费已做出了一个预算,并按此费用去选择装饰公司。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饰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的很低,然后再开工后逐步增加,让装修户无法再找另外的装饰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装修户在合同签订时,最好经过多方了解,弄清自己所支出的费用与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所需的费用是否相当。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有些装修户在变更工程项目时,不考虑造价问题,不补签合同,而装饰公司工程做完后,趁机漫天要价。因此,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需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装修户与装饰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材料进门不验收。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饰公司都建议装修户选择“乙方包工、不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饰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办理交接手续。装饰公司无权擅自更换装修户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采取更换、替代等补救措施,避免以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装饰公司以装修户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借口,拒绝修理或赔偿。而对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装修户应进行检验,一旦装饰公司有隐瞒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是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6、质量标准不清楚。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关于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承包发包及施工管理的规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当地制定的一些标准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不作规定,一旦出了问题就很难处理。

  装修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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