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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专利分类有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5:15:58 人浏览

导读:

众所周知,现在的网络日新月异,不断发达,现在的许多专利也都是在网上进行申请的,都属于网上专利。其实网络专利是属于网络知识产权的...

  众所周知,现在的网络日新月异,不断发达,现在的许多专利也都是在网上进行申请的,都属于网上专利。其实网络专利是属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一种,都属于大范围的著作权。那么,一般来说,这个网络专利的分类,主要是有哪几种呢?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来看一看。

  一、网络著作权保护

  网络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其不须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也不要求发表或登记,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就自动产生权利,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数据库的保护

  数据库是信息资源最早的存在形式,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库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人们对数据库加强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我国对数据库的保护应既能促进民族数据库资源产业的发展,又要避免和减少西方发达国家对数据库资源的垄断,在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完善的数据库著作权保护体系。

  三、域名的保护

  域名,又被称作网址,是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地址,是为了便于人们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网站而设计的。域名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域名争端及其法律调制问题一直是全球范围内激烈争论的焦点,也是传统法律理论所未涉及的。

  所以呢,按照目前的国家相关规定来看,网络专利的分类主要就在于网络相关作品的著作权,还有网络数据库,以及网络域名这三个类别的区分。而网络专利是在著作权保护的大分类下面另外进行分类的,而且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相关分类还在不停完善,因此网络专利分类是会在未来越来越严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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