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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确定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9 19:43:06 人浏览

导读:

【电子签名效力】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确定性(一)贸法会消除数据电文不确定性的努力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示范法》本身不赋予数据电文以法律有效性,贸法会随即着手解决《电子商务示范法》采用完全技术中立立场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开始考虑在"技术中立"与"技术特定"之

  【电子签名效力】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确定性

  (一)贸法会消除数据电文不确定性的努力

  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示范法》本身不赋予数据电文以法律有效性,贸法会随即着手解决《电子商务示范法》采用完全技术中立立场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开始考虑在\"技术中立\"与\"技术特定\"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即在《电子商务示范法》\"高度总括性与涉及特定签字技术时可能所需的专门性之间,处理电子签字问题的法律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贸法会经过5年的工作,于2001年通过了《电子签名示范法》.

  根据《电子签名示范法及其颁布指南》的说明,《电子签名示范法》的目标是:在《电子商务示范法》第7条关于在电子环境中履行签字功能的基本原则基础上,旨在协助各国建立现代化,协调和公正的立法框架,更加有效地解决电子签字问题.《电子签名示范法》对《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一点补充,就是采取了可预先确定某项电子签字法律效力的方式,意在增进对电子签字的了解,使人们更加确信在具有法律效力的交易中,某些电子签字技术是可以信赖的.

  (二)数据电文的法律确定性规则

  原则上,法律赋予数据电文以有效性,其目的是确保任何真实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样的法律后果,以消除数据电文本身的不确定性,也是为了消除技术中立原则所产生的数据电文不确定性.

  具体来讲,数据电文的法律有效性体现在几下几个方面:

  1.电子签名能够满足法律的要求

  在法律要求某人签名的情形下,对数据电文使用电子签名也同样能满足法律要求.在各种情形下(包括任何有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符合数据电文生成或传送目的的电子签名过去和现在都同样可靠.不论所提及的要求是否是以义务的形式还是规定欠缺签名时的法律后果出现,这项规则都将适用.

  2.电子签名是可靠的

  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电子签名就可视为是可靠的:

  (1)在使用电子签名的情形下,签署电子签名的方式只与签名人相关,而非他人.在签署人同意认可电子签署信息,却没有明确的接受法律约束的意图的情形下,使用电子签名技术是否会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仍是一个疑问.因此,在某条信息后面附上签名(不论是手写还是电子的),都将推定签名人认可本人与该信息之间的某种联系.

  (2)在签名的时候,签署电子签名的方式处于签名人,而非他人的控制之下.在签名器使用时,必须处于签名人的单独控制之下.关于签名人单独控制这一概念,尚存的疑问是,签名人是否保留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名的权利.这种情形在公司法人实体作为签名者需要使用签名设施时经常出现.因为,公司作为法人实体,需要自然人以其名义从事签名行为.

  (3)任何在电子签名后作出的篡改都是有迹可察的.这里主要是对有关电子签名的完整性和被签署的信息的完整性问题的要求.用两个条款来规定这一问题是为了强调在某一文件被签署的情形下,文件的完整性和签名的完整性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很难想象缺少对方结果会怎样.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标准,一旦符合该标准就表明某种特定的电子签名方法的可靠程度足以满足法律对签名的要求.在此情形下,即便不用表明整个文件的完整性也可以算作符合法律的要求.

  (4)在对一个电子签名有法律上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与之相关信息的完整性的情形下,任何在签署后对信息作出的篡改都是有迹可察的.这种规则主要在下列情况下适用:如果法律有调整手写签名使用的法律规范,但没有对签名的完整性和所签署的信息的完整性作出区别.

  (三).我国的立法模式

  我国《电子签名法》(征求意见稿)也采取了折中\"技术中立\"和\"技术特定\"的立法模式:

  (1)电子签名的\"技术中立\".规定广义的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识别签名者身份并表明签名者认可其中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和程序等.与签署目的相适应的安全的电子签名具有与书写签名同等的效力.电子签名要达到书写签名的法律效果,须具备两个方面:一是电子签名应具有哪些功能,发挥哪些作用,才能取代手写签名,这是合法性的基础;二是它如何才能保证其功能,作用的发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这是合法性的重要条件.

  (2)电子签名的\"技术特定\" .法律以功能等同原则解决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问题,但是它并不能保证电子签名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这就需要法律规定电子签名具有法律确定性的条件,因此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子签名可视为是安全的:

  (一)签名生成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应当属签名人独有;

  (二)签署时签名生成数据由签名人所控制;

  (三)签署后,对签名的任何改动均可被发觉;

  (四)如果法律要求签名的目的是保证所签署的信息的完整性,签署后对所签署的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任何改动均可被发觉.

  前款规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仍可视为不安全的.

  以上规定不排除当事人选择其认为安全的其他签名技术.

  这种电子签名立法模式其实就是折中式的立法,有的电子商务立法将其称为\"安全电子签名\"或\"强化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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