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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21:19:3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调解达成协议后,什么情况下不用制作调解协议书?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核心内容:调解达成协议后,什么情况下不用制作调解协议书?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调解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同时,由于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法院也无需制作调解书。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那些数额不大,经调解能够当庭履行的民事案件,因已无执行内容,人民法院无需制作调解书。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主要指没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

  二、上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三、调解作为必经程序的有两种情况:

  1、根据《民诉意见》第92条:离婚诉讼应当调解。

  2、根据《简易程序的司法解释》第14条: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四、法律对调解达成协议有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89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查结果。调解书出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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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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