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人身权 > 名誉权 > 白静被杀名誉权开庭结果

白静被杀名誉权开庭结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8 21:41:47 人浏览

导读:

今年2月28日,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刺杀身亡一事掀起了轩然大波。最先在微博爆料的巨春雷,踢爆白静有“婚外情”的“内幕”。这让白静的母亲认为巨春雷侵犯了名誉权,并提出起诉,索赔100万元。10月1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什么是名誉权?所谓名誉权,
  今年2月28日,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刺杀身亡一事掀起了轩然大波。最先在微博爆料的巨春雷,踢爆白静有“婚外情”的“内幕”。这让白静的母亲认为巨春雷侵犯了名誉权,并提出起诉,索赔100万元。10月1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这起案件。   什么是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相关知识读本   死者名誉权如何进行维护?   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在《解答》之五指出: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