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他人犯罪是否侵害名誉权?
导读:
原告李某与王某等九被告均系经营客车运输的个体业主。双方在经营期间,由于利益驱动,常为争抢线路、客源之事发生争执。2004年8月,九被告先后向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提交了《强烈要求查处以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控告材料,要求追究李某杀人罪等罪行。后有关部门接到举报材料后,对原告进行了调查,均未予以证实。原告得知是被告举报、控告后,便以其名誉权受到侵犯而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检举、控告原告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是通过合法渠道,善意向组织反映情况,即使反映的情况不完全真实也不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且原告也没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及损害后果,缺乏构成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要件,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侵害名誉权应负什么法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一规
名誉侵权管辖岂能游离在法律之外来源:《中国工商报》大潮周刊-第3版各版要闻作者:谷辽海发表时间:2005年7月27日星期三“蹊跷,蹊跷,真蹊跷,肠子长在肚皮外”
作为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名誉侵权现象,互联网名誉侵权的本质是在互联网环境下借助互联网媒介实施的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名誉权的行为,因此,其既有与传统的名誉侵权共同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