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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作用分类 民事权利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18:35:2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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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自己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

  2、并有权排除他人妨碍其支配的权利。

  3、请求权是指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4、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5、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6、绝对权是指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一切人。

  7、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人。

  8、主权利是指在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

  9、从权利是指在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10、既得权是指其成立要件已全部实现的权利。

  11、期待权是指其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实现,将来有可能会实现,也有可能不会实现的权利。

  12、原权利是指在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

  13、救济权是指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时,或有受到侵害危险时而发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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