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分类
导读:
核心内容:代理根据代理的依据及代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推定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推定代理这三者间有什么不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代理的分类。
代理的分类:
一、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一般建立在特定的基础法律关系之上,可以是劳动合同关系、合伙关系、工作职务关系,而多数是委托合同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并且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
①《婚姻法》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其法定代理人。
②《民法通则》第16条、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③当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处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监护之下时,如精神病院、育幼机构等。这些组织负有监护责任,亦为法定代理人。
三、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而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
适用指定代理应注意几个问题:
①法律授权的机关才有指定代理人的权力。
②指定代理人时,应考虑所指定的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无利害关系,不宜指定有利害关系的人为代理人。
③依法被指定代理人的公民或法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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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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