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书遗嘱有效
导读:
为继承父亲名下三套房屋产权50%份额,已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徐倩,持父亲徐云生前代书遗嘱将生母张茱、同胞弟弟徐山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父亲名下的三套房屋各50%的产权。近日,静安区法院判决涉案三套房屋除其中50%房屋产权归生母张茱所有外,另外50%的产权份额归徐倩继承。
40多年前,徐云与张茱未办理结婚登记走到了一起,先后生育了徐倩和徐山两姐弟。4月22日,身患重病的徐云,委托律师崔某代书遗嘱,在崔某及另一律师见证下,将名下涉案三套房屋指定由徐倩继承。同年5月7日,徐云离开人世。
6月13日,因生母张茱与胞弟徐山不愿配合产权过户,徐倩只能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父亲留下的三套房屋。
法庭上,张茱及徐山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了异议,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涉案三套房屋。他们认为见证书上没有律师签名,因此该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他们还表示,徐云生前曾明确表示过将其中一处房屋留给徐山,且徐山实际生活困难,涉案房屋都给徐倩的遗嘱显失公平。
徐倩认为,该律师见证过程合法合规,见证过程也同步录像,录像显示遗嘱人当时意识清楚。虽见证书上未有律师本人签名,但有律师印章,且律师事务所存档的见证书上有律师本人签名,声称遗嘱人的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遗嘱处理涉案遗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涉案三套房屋系徐云和张茱婚后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应归张茱所有,另外二分之一产权份额为徐云遗产。徐云所立遗嘱系经律师见证的遗嘱,该遗嘱非立遗嘱人自书,其性质相当于代书遗嘱。依据现有证据,徐云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尽管张茱及徐山对该遗嘱有异议,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反驳,故该遗嘱属徐云遗产处分合法有效,遂法院判决一审认同徐倩之诉。(文中均为化名)
(原标题:律师代书遗嘱有效 外籍女获三套房50%产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遗嘱,在我们的生活场景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来说,遗嘱这样的文件具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要件,这样的遗嘱都很难被认定为有效。想必很多人都想要
依照继承法的相关理论,按照遗嘱书写主体是否为遗嘱人本人,遗嘱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两类,在实践中很多人委托律师代书遗嘱,那请律师代书遗嘱有效吗?律师代书遗嘱
原告:高甲,男,45岁。被告:高乙,女,47岁。原被告是姐弟关系。原被告父母高某与李某于1994年11月12日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某区的单位公有住房一套,并于199
昆山市法律援助不收费,全国的法律援助都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指的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