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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潜心研究4年草拟《征地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8 04:13:59 人浏览

导读: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奎今天以信函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邮递了一份制定征地法的公民建议。这位自2007年开始从事征地研究和拆迁实务的律师,随同建议一并附上的,还有其草拟的总计100条的征地法草案建议稿。张兴奎表示,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奎今天以信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邮递了一份制定征地法的公民建议。这位自2007年开始从事征地研究和拆迁实务的律师,随同建议一并附上的,还有其草拟的总计100条的征地法草案建议稿。

  张兴奎表示,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扩张引发征地行为日益频繁,因而也更加凸显土地利益剧烈的矛盾冲突。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制度,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拥有高度垄断权,这必然导致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单向性和非市场化。这种制度安排,过于注重征地行政管理的便利,而对政府征地行为规制不够,忽视了对物权的保护,导致了公权力凌驾于合法私权之上,引发了财产权与公权力的紧张关系,不断升级的拆迁悲剧就是一个个明证。


  “为切实改变长期以往形成的农民理所当然地付出、城市以国家的名义理所当然获取的"剪刀差"体制,必须改革过度依靠国家强制力廉价获取集体土地的征收制度,逐步走市场化道路。”张兴奎建议。

  他认为,改革征地制度已写进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达两年之久,土地管理法修改也进行了五六年,但至今尚无正果,令人着急。2009年12月,由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引发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涉嫌违宪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但其废旧立新进程至今也无确切下文。由于新拆迁条例只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对于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类似成都唐福珍和江西宜黄征地拆迁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使新条例出台,对于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也是于事无补。再则,拆迁矛盾只是一个表象,其实质问题在于征地,如果不能解决征地问题,拆迁法律关系则难以理顺。

  据记者了解,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迟迟未出台的重要原因,是有关方面希望一并考虑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规范。不乏学者主张,还是应该通过法律来规范土地征收征用问题,明确谁征收谁补偿,而不是谁拆迁谁补偿。不过也有学者表示,启动法律制定可能耗时更长,现在已经有50多部法律在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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