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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是怎么搞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0:55:45 人浏览

导读:

在对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伤程度以及人员的受伤程度上,是可以做出有关的鉴定的,但是对于这一鉴定我们是需要进行申请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是怎么样的呢?又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是怎么搞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伤程度以及人员的受伤程度上,是可以做出有关的鉴定的,但是对于这一鉴定我们是需要进行申请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是怎么样的呢?又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是怎么搞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是怎么搞的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 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三、申请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是怎么搞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申请某一事项进行鉴定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我们在申请书中是需要对有关的事项进行说明的,并且需要一定的手续。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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