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钱
导读:
在上下班的路上,如果员工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也是属于工伤的。有人会问是不是这种情况可以进行二次赔偿,交通保险赔偿一次,工伤保险再赔偿。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赔偿怎么计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钱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意义在于:第一,使每一个体发生的工伤损害的承担由全社会负责;第二,能够对遭受工伤损害的劳动者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第三,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得到迅速的补偿成为可能。
二、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2、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4、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综上所述,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案情简介:周某,男,28岁,重庆人,来淄博打工有两年多了,在淄博的一个工地工作。2008年2月8日下午6点多,周某交接完工地的工作与工友陈某、李某一起徒步回宿舍
2004年2月16日,天津市远达运输机械厂工人刘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与骑自行车的马某、张某相撞后受伤。交警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某无驾驶证驾驶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