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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辩护词范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6 08:57:52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罪的辩护词要写清楚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可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法律依据。辩护词一般包括了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

  交通事故罪的辩护词要写清楚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可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法律依据。辩护词一般包括了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

  一、交通肇事罪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接受xx的委托,担任xx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一审的辩护人。现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谨供法庭参考:

  (一)受害人在本案中有很大过错

  事发当晚,受害人xx醉酒驾车后无故酗酒闹事,拦车将出租车玻璃击碎,又接着拦截正在xx路行驶的货车等车辆。在步行强行拦车的情况下,xx观察不足,导致事件的发生,可见xx在本案中负有一定责任。

  (二)xx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和酌定情节

  1、案发当时正处于夜间,路况复杂,xx属于主观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主观恶性较小,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因而对其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而予以从轻处罚;

  2、xx在货车肇事之后立即返回到事故现场向交警主动投案自首,对其交通肇事的行为供认不讳,符合自首条件,具有自首情节;

  3、xx认罪态度好,积极悔罪。xx投案后能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彻底忏悔自己的罪过,表现积极的赎罪心态;

  4、xx系初犯、偶犯。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及刑事处罚,系初犯、偶犯,因而应当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5、案发后,xx通过其亲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抚养费等费用250000元,表现出了为最大限度的降低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损害的主观心态;同时,也已经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请求对xx从轻、减轻处罚。如果给予xx从轻处罚,就更能使xx真正受到教育。

  (三)xx家庭情况特殊

  xx和母亲、女儿、姐姐共同居住,其上有年迈的母亲、下有三岁的女儿需要照料。买车钱还没有还完,赔偿受害人家属又借有巨额债务,家庭生活困难,负担很重。

  (四)xx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

  综合分析xx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其主观恶性较小、认罪且悔罪表现好、系初犯、积极支付了被害人的费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及其相关规定,张某具备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

  综上,请求法院本着“惩罚与教育想结合”的原则,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对xx适用缓刑。

  辩护人:xx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二、交通肇事罪辩护词范文二: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被告×××根据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意见。

  首先,本人对被害人的不幸表示深深的歉意,对原告人表示慰问。

  一、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一般,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因深夜驾驶车辆,开车疲劳,致使车辆和被害人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受伤。因此,其犯罪情节一般。

  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有悔罪表现,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并下车观察,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后,即打电话向向110报警,同时人及车均留在现场等候交警的处理,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图、现场记录以及现场笔录等均有被告人×××的签字证实被告人停车报警、等候处理的事实。因此,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和破获经过,对被告人×××的到案情况说明存在矛盾,破获经过说×××案发后逃离现场明显和其他证据相矛盾,应以抓获经过为准。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故本案有充分证据证实被告人×××有投案的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今天在法庭上又能能如实坦白交代自己的案件事实和经过,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尊重事实,对此作出公正客观的认定为投案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被告人孙××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三、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投案自首后,在其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积极筹措资金四万元,先行赔偿被害人,可认定为具有悔罪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第12条:“妥善处理附带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应当考虑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认罪、悔罪、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被告人孙××具有司法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本次犯罪是属于初犯,偶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故被告人可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根据被告人上述法定或者酌定的减轻或从轻的情节,结合被告人系农民,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二)关于对农民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问题中
:“对农民被告人适用刑罚,既要严格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又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的规定,被告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条件,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给予缓刑,给被告人一次悔过自新

  的机会。谢谢!

  此 致

  XX区人民法院

  三、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做法。

  (三)犯罪主体:为通常主体。即凡年满16岁、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行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师傅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主管、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大意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做法人对自己的违规做法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心理立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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