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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8:15:3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是时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沉着处理,处理过程如不注意,将无法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赔偿...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是时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沉着处理,处理过程如不注意,将无法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赔偿。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两等。

  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

  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二、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

  关于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当身边有亲朋好友置身交通事故中,建议及早找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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