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范围
导读:
在任何时候,出现交通事故,肇事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赔偿标准视受害者受伤的情况而定,一般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9、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1、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3、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范围”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范围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要向受害者赔偿误工费,而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所以赔偿标准是随受害者的收入情况而定,受害者要提供收入证明,没有固定工作也有基本的赔偿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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