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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4 11:08:1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本文为您解读以上的问题以及提供相关的交通法新规定。详细解读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新交规100问】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权威解读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

  核心提示: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本文为您解读以上的问题以及提供相关的交通法新规定。详细解读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

  【新交规100问】

  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 权威解读

  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领,补领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驾驶人以驾驶证丢失为由向车管所恶意申请补领驾驶证,有的甚至在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以欺骗手段补领,一人拥有多本驾驶证,以逃避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和处罚。

  为此,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目前,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驾驶人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

  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七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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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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